地产新闻
九招十二式下月强硬执行
2010年5月15日
「九招十二式」六月一日强硬执行,唯一变动的招式是,不涉及公众买卖而整幢出售的楼宇或楼盘,可获豁免三天前公布价单,但亦须在五天内披露交易资料。

运房局郑汝桦指当局没有向发展商让步,由即日起批出的楼花同意书亦已加入「九招」措施。措施包括发展商至少要提供一个「清水房」予市民参观、示范单位的建筑用料及设备须与落成后的单位一致等。

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李永达促请政府禁「摸货」措施以压抑炒风。他建议,政府可参考市建局「八招」,包括首批出售单位只限售予个人名义购买者,及以公司名义购买的单位不多於整个项目的百分之十等。